分享到:

广发改〔2016〕25号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

来源:广元燃气 发布日期:2020-12-03 0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市供排水集团公司: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 号)的规定,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为规范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行为,现就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指为居民住宅和非居民住宅建筑物的供电、供气、供水配套及入户工程的安装费、检查维修费。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我市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放开后,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由相关企业按《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

三、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应在安装及检查维修合同中约定安装及检查维修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建设等行业管理部门,密切关注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放开后的市场动向,加大对安装及检查维修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在安装及检查维修过程中不执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约定金额、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