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阶梯气价 能源阶梯计价时代来临

广元燃气 2014/03/25 0

    我国资源产品阶梯计价时代来临。继阶梯电价实施之后,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日前,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一价格制度的本意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对于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提高价格。

    简而言之,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将越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阶梯价格政策早在2011年就开始研究, 2012年7月阶梯电价率先实施。为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发改委推出阶梯气价改革相对谨慎。

    业内专家认为,在当前天然气供需偏紧形势下,阶梯气价有利于调节资源供需,但需要对分档气量、气价、计价周期等做好安排,避免阶梯气价改革成为变相涨价。

民用气交叉补贴

为什么实施阶梯气价改革?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解释,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交叉补贴带来资源过高消费,影响天然气生产和进口企业积极性。

    一方面,居民气价明显低于工商业等其他用户价格,交叉补贴现象严重。居民生活用气具有不均衡的特点,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费了40%左右的居民气量,导致用气量越大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没有体现公平负担。

    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户过度消费天然气。用气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费了近20%的居民气量,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时调峰保供的压力。

    此外,现行“廉价气”政策造成补贴不合理、不公平,影响了天然气供应企业生产和进口的积极性。从供气成本看,居民用气的供气成本远高于工商业等“批发”业务。

    从天然气资源禀赋看,我国人均天然气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2013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超过30%。

    此前,已有河南、江苏、湖南等地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缓解供气压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基于此,发改委决定将阶梯气价由试点推向全国。

    根据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管理。按发改委指导意见,阶梯气价具体方案由地方自行制定,但需要经过听证会后方可实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多个地方物价部门将阶梯气价方案出台时间选择在半年之后,这段时间将开展收集分析居民用户用气量、划分各档气量、举行价格听证会等一系列工作。

防止变相涨价

    发改委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2倍左右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原则上与第一档气保持1.5倍左右的比价。

    中国能源研究政策研究中心专家认为,根据阶梯电价经验,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等是阶梯气价制度的核心要素,关系到价格改革的效果。
另一个问题是,实行阶梯气价后,虽然80%家庭用气价格不会提高,但20%家庭将会因为多用气而承担较高的价格。天然气价格总体提高,供气企业收入增长,但低收入家庭并未减少支出。

    有专家建议,应该设置一个“降价档”,用气量多的家庭多支出的费用补贴给低用气家庭,保持供气企业收入不变,以避免阶梯气价改革成为变相涨价。

    此外,应对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加强监管,使其用途明晰。按照发改委指导意见,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