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聘请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转让的青川县青溪镇供气资产评估结果的公示

广元燃气 2021/03/22 0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资委及能投集团的相关规定,对拟转让的青川县青溪镇供气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内容进行公示说明:

一、调查对象

本项目调查对象为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青川县青溪镇以2020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青溪配气站机器设备、配气站办公设施、构筑物、土地使用权、青溪镇城区天然气管网的价值。

二、价值类型及定义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如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

经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对象是可以自由交易的标的物,其评估目的涉及的交易市场为公开市场,且交易双方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即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等资产评估基本要素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要求,故按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要求选定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三、评估方法说明

为适应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客观反映资产的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交易、公开市场假设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成本法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通过估测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再扣除其已存在的各种贬值,以此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的技术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现行购建成本扣除已存在各种贬值后的余额。

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包括:

Ø 被评估资产应当是可再生、可复制的资产;

Ø 能够合理计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以及需要考虑的相关贬值。

四、资产评估结论

采用成本法评估后,得出本次评估资产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供气资产经评估后其价值见下表(不含销售税费):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元)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1

机器设备

931,163.61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914,582.87

488,284.40

2

配气站办公设施

14,555.10

6,950.40

16,348.60

9,161.93

3

土地使用权

4,400,539.00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060,570.77

4,060,570.77

4

城区天然气管网

4,414,055.69

2,687,364.76

4,564,311.12

3,444,134.44

5

构筑物

845,120.74

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931,719.73

698,274.65

固定资产合计

10,605,434.14

2,694,315.16

10,487,533.09

8,700,426.19

五、其他

如需查阅完整评估报告,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青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06108

邮箱:810507568@qq.com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