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天然气公司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广元燃气 2015/10/15 0

    1、督查责任落实。协助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向公司党委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公司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2、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报告。
    3、加强纪律审查。受理对公司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经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批准,初步核实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3、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公司内设机构、下属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加强督导监督。负责对公司、下属部门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坚决防止“灯下黑”。
    5、完成交办任务。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